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关于对编制《健身气功运动标准体系》项目进行招标的通知
编辑:2019-07-19 14:18:55
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健身气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以标准化建设服务协会改革发展、服务群众科学开展健身气功运动、规范行业秩序和支撑政府监管,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健身气功运动标准体系》编制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编制《健身气功运动标准体系》。
二、项目编制要求
(一)研究标准体系基础理论。以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联合制定印发的《体育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2020年)》为指导和遵循,同时充分考虑健身气功这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自身特色,研究编制的运动标准体系既符合一般项目规律又独具健身气功特色,并为健身气功标准体系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二)建立服务型标准体系。根据健身气功运动发展的要求,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将服务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规则纳入标准化管理,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适应健身气功运动发展的标准体系。
(三)考虑国内国际同步推广。探索健身气功运动标准化的国际推广路径,实现国内国际标准的有效衔接。
(四)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健身气功项目全面实施服务标准化,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促进健身气功功法技术、培训和活动组织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实施过程做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动态管理。
(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推进协会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创新,特别是以培训和活动组织为抓手,开展达标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积累成功经验和范例,带动部各成员组织的标准化建设。
(六)能够在2019年内完成健身气功运动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开展标准化行业咨询服务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上述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编制任务所需的人工、管理成本、差旅食宿、专家咨询、税费以及召开中期检查论证等所有费用。
五、招标方式
(一)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编制要求,于2019年8月1日17:00前报送以下投标材料至中心:
1.投标单位情况简介、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和资质证明复印件等(需加盖公章)。
2.项目编制技术标书。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内容与任务、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提供成果的形式、采取的编制方法和技术路线、实现本项目预期目标已具备的条件(已有工作基础,现有人员、协作条件等)、时间进度与计划安排、经费预算、项目参加人员及其介绍等(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3.投标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投标材料中,项目编制技术标书报送十份,其他材料均报送一份,报送时请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筛除不具备本项目编制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后,中心将邀请专家等组成评标小组,在综合考虑投标人资质、技术标书、履约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基础上,提出本项目编制中标单位意见。如投标单位不足3家,将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三)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qa.org.cn)公示中标结果。
(四)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编制合同。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地 址: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宣部
(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13号北玉大厦三层)
联 系 人:丁丽玲
联系电话:010-67052033
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