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健身气功站点(社区)联赛暨段位积分赛的通知
编辑:2024-08-22 00:00:00
附件1:
2024年全国健身气功站点(社区)联赛暨段位积分赛规程
一、办赛主旨
通过举办全国健身气功站点联赛,为广大练功群众搭建起更加广阔的交流展示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充分展示练功群众的精神风貌,促进健身气功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健身气功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体育强国做贡献。
二、比赛名称
2024年全国健身气功站点(社区)联赛暨段位积分赛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7-29日(26日报到,30日离会)
地点:黄山市体育馆
四、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安徽省体育局
黄山市人民政府
五、承办单位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黄山市体育局
黄山新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参赛项目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八段锦;
以上3个项目为规定套路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缩短版普及功法。
(四)健身气功·气舞。
气舞为自编套路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健身气功功法动作为素材,自创主旨,自编套路,自配音乐,自选背景与服装。
七、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可选派两支代表队参加比赛,代表队需以辖区内的各社区、各站点为单位组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总领队1名,总领队须由省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业务主管人员担任;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名(可兼队员),队员6名,替补队员2名,其中男性队员不少于1名。
(三)每支代表队须以当地2023年底以前批准注册的健身气功站点或基层社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
个人项目按照年龄分组,大于45岁为A组,小于等于45岁为B组。集体项目的平均年龄不得低于40岁。
A组:1979年1月1日(不含)前出生;B 组: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四)每支代表队须报2个集体项目,每个集体项目须6名队员上场参赛,其中男性队员不少于1名。
(五)每支代表队限报6名队员参加个人赛,每名队员限报1个项目,每项限报2名运动员。
(六)替补队员的报项需与被替换队员的报项一致。
(七)队伍名称以“省+市+站点(社区)代表队”格式命名,例:河南省洛阳市河图公园站点代表队。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出版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易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比赛设集体赛和个人赛,气舞比赛为集体赛。
(三)规定套路比赛上场队形均为“一”字形;自编套路比赛上场队形自行排列。
(四)规定套路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无口令词伴奏音乐。
(五)健身气功·气舞项目从9种健身气功普及功法和4种竞赛功法中选取动作,自编套路,自配音乐,自配LED动态背景,自选服装,时长为4分40秒至5分20秒,其中套路编排内容不得少于6种功法元素,且须有一种功法是完整动作。
使用的视频背景不得出现任何字幕以及本地域等关联信息,音乐为纯音乐。
(六)规定套路上场运动员的服装应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的特点。参加集体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须统一,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不限,鞋为健身运动类鞋。
(七)自编套路上场运动队服装大方得体,能呈现出主题思想、情感或有强烈的色彩对比,使用的道具必须符合健身气功功法要求。
(八)气舞比赛的屏幕尺寸比例为16:9,屏幕分辨率建议1920*1080以上。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集体赛各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20%,二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30%,三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50%,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如参赛队数为2支,按照上述百分比,只录取为二等奖、三等奖;如参赛队数为1支,按照上述百分比,只录取为三等奖。
(二)个人赛各项目录取前8名,若单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以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三)以站点或基层社区为单位设团体奖。总成绩以站点或基层社区代表队获得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项所对应分值的总和计算。集体项目的一、二、三等奖对应的分值为18、14、12,个人项目的前8名对应的分值为9、7、6、5、4、3、2、1,名次确定按照团体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等,则看集体赛一、二、三等奖的成绩排位;如再相等,则按照2021年出版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执行。
(四)以省区市为单位设最佳竞赛奖,综合分值为省内所有代表队所获得总成绩分值的总和。
(五)向获得最佳竞赛奖的省区市、站点团体奖和集体项目奖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和证书;向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的队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向获得4~8名的队员颁发证书。
(六)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法另定。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各参赛队/参赛人对视频享有著作权;组委会对参赛视频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
十、裁判和仲裁人员
比赛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和中国健身气功协会选派,辅助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代表队登录报名网址:http://qg.justtool.com,网上填写参赛信息,并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网站,逾期不予受理。参赛队员和项目上报后不得更改。参赛报到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截止时间:9月18日
(三)网上报名服务电话:18064684229;咨询时间:9:00-18:00(周一至周六)
(四)报到
1.裁判员于9月25日到黄山同聚楼徽州宴大酒店(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65号)报到。
联系人:汪小翠,15055992050(微信同号)
2.各参赛队于9月26日到黄山天都国际饭店(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5号)报到。
联系人:孙君彦,17705592530(微信同号)
3.接送站安排:
4.自行乘车路线
①高铁抵达黄山北站,距离天都国际20公里,租车费用40-50元;
②飞机抵达黄山机场,距离天都国际10公里,租车费用20-25元;
③火车抵达黄山站,距离天都国际2公里,租车费用10-12元。
5.交验证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报名表原件(须盖章);
③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单;
④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⑤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二、其它事项
(一)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队按照报到日至离会日收取食宿费,标准为280元/天/人(标间),380元/人/天(单间)。报到时办理交费,提前离会不予办理退费。
(二)正式队员受伤无法参赛,须由二级(含)以上医院开具受伤鉴定证明。
(三)参赛队须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国内发展部
联 系 人:张 高
联系电话:010-67051289
黄山新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君彦
联系电话:1770559253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