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健身气功文化作品征集展示大赛的通知
编辑:2023-03-24 09:29: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健身气功文化内涵,充分展现健身气功丰硕发展成果,讲好健身气功故事,丰富群众多元化健身生活,促进健身气功高质量发展,特举办2023年全国健身气功文化作品征集展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11月。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三、征集作品主题
讲述群众身边的健身气功故事。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以健身气功相关活动为背景,征集作品包括健身气功文章、摄影作品、短视频3种形式。
1.健身气功文章:要求从真实内心感受出发,讲述发生在自己或身边的健身气功故事,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多样,富有感染力。
2.健身气功摄影:要求从身边的健身气功人物、活动、故事、场景中提炼形象,展现健身气功习练者良好的精神风貌。
3.健身气功短视频:要求从身边的健身气功人物、活动、故事、场景中选取文化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表现手法新颖。
(二)作品规格
1.健身气功文章:报送作品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统一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
2.健身气功摄影:报送作品统一为电子文件JPG格式,原始画质不低于1440×960像素。报送作品允许做简单后期调整(如对比度、饱和度、亮度等),但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改变画面的技术处理。每名作者限报10幅以内摄影作品,并配以标题和简短的文字说明。
3.健身气功短视频:报送作品可以是纪录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时长为3分钟以内。可通过手机、相机、DV等设备摄录。格式应为avi、mp4、rmvb、mkv、flv、wmv、mpg、mov等格式,最好为高清视频。视频须进行必要的后期制作,包括剪辑,制作片头、片尾和字幕、配音等。
(三)有关要求
1.报送作品须是作者独立原创,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内容。一旦出现版权等问题,作者责任自负。
2.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以及媒体等用途,不再另附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作者自留作品底稿,报送作品一律不再退还作者本人。主办单位对报送作品具有编辑权。
五、参赛作品报送
(一)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sqgzz@163.com。邮件主题栏注明“2023年全国健身气功文化作品征集展示大赛”字样。
(二)逾期报送作品,概不受理。
六、参赛作品评奖
(一)设文学作品组、摄影作品组、视频作品组等3个组别进行作品评奖。
(二)作品采用专家评分形式进行评奖。
(三)按照3个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按各组别报送作品数10%设置一等奖数量,20%设置二等奖数量,30%设置三等奖数量。
(四)所有获得奖项者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获得者颁发健身气功小音响1台,二等奖获得者颁发《导引养生功十二法》《马王堆导引术》《太极养生杖》通用教材各1本,三等奖获得者颁发《健身气功运动处方》1本。奖品和证书通过邮寄送达获奖者。
七、参赛作品使用
择优在《中国体育报》《健身气功》杂志、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等媒体进行刊登。
八、其他方面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文辉
电 话:(010)6705155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西门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宣部
邮 编:100061
邮 箱:jsqgzz@163.com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