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编辑:2021-01-13 15:37: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总局直属和共建体育院校:
2020年11月我中心举办了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晋级考试,共有来自23个省区市和4所总局直属共建体育院校共53人参加。根据《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拟批准武剑等20名同志晋升为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内蒙古:武 剑 苏 萍(女) 孔祥伟(女)
黑龙江:朱宪俊(女)
江 苏:张宗豪 王艳如
福 建:李仁松 郭琼珠(女)
山 东:姜洪娟(女) 吕 梅(女)
广 东:李焱红(女)
广 西:韦永红(女) 黄 晴(女)
云 南:程 香
陕 西:李 明
宁 夏:秦 丽(女) 姚新兵
北京体育大学:刘晓蕾(女) 彭翔吉 王晓军
现对上述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话、书面或其它形式向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一般要求署名或当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公示对象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电话:(010)67051289;67051325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