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编辑:2021-01-13 15:37: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总局直属和共建体育院校:
	2020年11月我中心举办了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晋级考试,共有来自23个省区市和4所总局直属共建体育院校共53人参加。根据《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拟批准武剑等20名同志晋升为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内蒙古:武   剑    苏   萍(女)  孔祥伟(女)
	黑龙江:朱宪俊(女)
	江  苏:张宗豪  王艳如
	福  建:李仁松  郭琼珠(女)
	山  东:姜洪娟(女)  吕  梅(女)
	广  东:李焱红(女)
	广  西:韦永红(女)  黄  晴(女)
	云  南:程  香
	陕  西:李  明
	宁  夏:秦  丽(女)  姚新兵
	北京体育大学:刘晓蕾(女)  彭翔吉  王晓军
	现对上述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话、书面或其它形式向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一般要求署名或当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公示对象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电话:(010)67051289;67051325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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