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20-11-17 11:19:10
受疫情影响,气功中心(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与云南丽江石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决定解除于2017年11月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即自2020年10月30日起,丽江石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不再使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丽江国际培训基地的牌匾、称号,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或与之类似的标识,亦不再享受《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权益。
特此声明。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2020年11月16日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