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19-09-09 07:59:50
经招标评审小组评审,中心研究决定,体育总局体科所为《健身气功运动标准体系》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单位。
如对中标单位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对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共3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联 系 人:丁丽玲
联系电话:(010)67052033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19年9月6日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