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健身气功媒体记者素养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2018-11-06 10:16: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党的工作全局把握健身气功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健身气功宣传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我中心决定于11月下旬在重庆举办2018年全国健身气功媒体记者素养提升培训班,以进一步增强媒体记者对健身气功项目的认知和了解,进而充分运用宣传规律有效提升健身气功宣传质量,唱响新时代健身气功推广普及的主旋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30日。其中26日报到,30日离开。
二、培训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塔宝花园饭店(重庆南岸区南山街道泉水鸡一条街,近东西大道)。
三、培训对象
(一)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宣传委员会及部分国家级媒体记者。
(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部门各推荐1名负责当地健身气功宣传报道的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为鼓励各地加强健身气功宣传工作开展,北京、上海、江苏、山东、福建、内蒙古、云南和重庆等开展宣传工作较好的省区市可再增加1个推荐名额。
四、培训内容
介绍健身气功发展概况,讲解气功健身基本原理,教学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功理,以及组织媒体记者开展交流座谈、基层调研等内容。
五、培训费用
(一)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宣传委员会、国家级及各地推荐的媒体记者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双人标准间)由我中心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二)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宣传委员会及部分国家级媒体记者的往返交通费由我中心承担,其他媒体记者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的媒体记者自备服装,功法教学课学习须着装运动服、运动鞋。
(二)培训期间将安排讨论交流环节,请结合健身气功宣传和自身实际,做好发言准备。
(三)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部门于2018年11月14日前将推荐媒体记者参加的报名表(附件2)报送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科宣部。
(四)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邢 姝
电话/传真:(010)6705207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13号北玉大厦3楼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宣部
邮 编:100061
重庆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联系人:伍锡桃 梁茂林
联系电话:13996288353 13983838069
重庆市南岸区塔宝花园饭店
联系人:颜华
电话:023-62466034 18983065333
附件:1.培训日程安排
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