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举办全国健身气功功法技理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2017-04-01 14:52: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体协:
为进一步提升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功法技术理论水平,夯实健身气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人才基础,我中心定于5月中旬在江西赣州举办全国健身气功功法技术理论提升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19日,其中15日报到,19日离开。
二、培训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阳明湖大酒店。
三、培训内容
(一)详解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功理。以健身气功·八段锦新编教材为教学蓝本,重点介绍功法源流、功理要旨、健身作用、学练要领、练功阶段、练功和教学须知等内容,特别是首次系统讲解功法三调操作方法和技术要点。
(二)介绍形气神三位一体的生命整体观。以中国传统生命文化对人这一复杂巨系统的认识为基础,阐释健身气功锻炼对形气神的影响与调控,帮助学员构建天人合一的生命整体观,提升健身气功锻炼的身心境界和整体效益。
四、培训师资
由编写健身气功·八段锦教材课题组组长、北京体育大学教授杨柏龙,江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章文春等专家授课。
五、学员与费用
(一)本次培训系功法技术理论的提升班,要求学员必须熟练掌握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技术,具有一定的健身气功理论知识和素养,持有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或国家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且在所属省区市担任实际教学指导工作。
(二)本次学员由省级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选拨推荐,其中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上海、江苏、安徽、河南(贵州已在西部地区计算)等改革试点省市和主办地江西省各推荐2名学员参加,其他省区市各推荐1名学员参加。上述推荐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费用(标准间)由我中心承担。
(三)为满足各地希望培养更多优秀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强烈需求,各省区市、行业体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可再推荐1名学员自费参加本次培训,届时相关食宿费用请与宾馆直接结算,具体标准按本次培训协议价格支付即可。
六、其他事项
(一)功法技理培训安排有技术提升课程,请参加培训学员自备健身气功表演服或运动装。
(二)培训班采用封闭式管理,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外出和会客,不得聚餐和相互宴请。
(三)请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传真件报送体育总局气功中心科研宣传部。
(四)本次培训接待宾馆5月15日将在赣州黄金机场、赣州火车站和崇义县汽车站设有接站点。如需接站的学员,请务必将抵达信息提前3天告知酒店联系人肖经理,以便统一协调安排接站事宜;凡不提前告知抵达信息者,请自行前往宾馆。
(五)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宣部
联 系 人:盖超
电话/传真:(010)67052077
邮 箱:keyanbu213@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阳明湖大酒店
酒店电话:(0797)3816666
联系人:肖经理(13879766619)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阳明湖大酒店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