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编创健身气功新功法科技攻关项目招标通知
编辑:2017-03-28 16:27: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继承创新中华气功优秀养生文化,为健康中国、文化强国和体育强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我中心决定以科技攻关形式面向全国招标编创健身气功新功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和研究内容
(一)本次编创功法共发布两个招标项目
1.编创“健身气功•二十四节气导引养生术”研究。
2.编创“健身气功•站桩功”研究。
(二)编创功法主要研究内容
1.在认真挖掘整理二十四节气导引术、站桩等传统气功功法精华基础上,紧密结合时代特点和内涵,编创出功理功法科学、技术操作规范、文化内涵深厚、简便易学安全、健身效果明显的健身气功新功法。
2.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原则,从气功学、文化学、中医学、现代医学等多学科视角,对所编健身气功新功法的历史渊源、功法特点、功理要旨、健身效果等进行系统研究和阐释。
3.运用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知识和手段,对所编健身气功新功法在试点教学基础上,进行功法锻炼效果科学测试验证。
二、资助经费与研究时间
每个招标项目资助科技攻关专项经费15万元,科技攻关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
三、招标对象
主要为健身气功研究领域的重点基地、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机构。要以单位名义投标,多单位联合投标必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跨学科联合投标,鼓励有深厚气功理论实践造诣的专家与相关科研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四、投标资格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健身气功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为编创健身气功新功法配备研究经费并提供良好科技攻关服务。
(二)科技攻关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每个科技攻关组设1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并对气功功法有较厚实的研究基础、经验和成果。
2.科技攻关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担负起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亲自参加立项评审会、阶段性研讨会和结项评审会等汇报工作。
3.科技攻关组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科技攻关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攻关成员可以参与两个项目的投标。
4.科技攻关组成员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特别是要根据攻关任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和优化成员结构。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科技攻关组需按照本通知选题投标,自选攻关项目不予受理。《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技攻关项目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二)投标科技攻关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特别是在《投标书》中对整体框架设计、攻关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阐述,要充分体现继承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书》中需注明科技攻关项目成果权归属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三)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关,审查合格者方可报送。凡弄虚作假者,取消3年申请攻关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攻关,立即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投标科技攻关组严禁以任何名义请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给予攻关立项照顾,违者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已获准立项,立即撤项并5年内不得申请项目。
(五)《投标书》可登录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qa.org.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投标书》一式10份,其中一份原件(请在封面标注),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体育总局气功中心科研宣传部,同期将电子文档发送至keyanbu213@163.com。
六、评审立项
《投标书》经我中心初审合格者,将于2017年5月上旬参加立项评审会汇报,经专家现场评审后确定承担单位。获准立项攻关的承担单位,需与中心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书》,要求科技攻关组在项目执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完成研究攻关任务。
七、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宣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邮政编码:100061
联 系 人:丁丽玲 盖 超
电 话:(010)67052033 67052077
传 真:(010)67052077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17年3月28日